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两者结合三种形式,具体规定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补偿标准需兼顾公平性、市场价值和被拆迁人权益。以下是核心规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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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以房屋评估价为基础,参考同类地段市场价,补偿款需足额支付。若拆迁导致停产停业,还需补偿经营损失。被拆迁人可自由支配补偿款,但需注意地方政策可能设定最低补偿标准。 -
产权调换
提供同等面积或价值的安置房,新旧房屋差价按评估价结算。安置房需符合规划质量要求,且位置、楼层等需协商一致。部分地区允许“异地安置”或“回迁”选择。 -
货币+产权组合
允许部分补偿款置换房产,剩余以现金形式发放,灵活性高。需书面约定比例、结算方式及交房时间,避免后续纠纷。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涉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附加项目,建议提前查阅地方细则或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