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免税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是否计提增值税分两种情况处理:直接全额确认收入或先计提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关键操作包括准确区分免税类型、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如“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并确保与最新政策匹配(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若业务本身免税,销售时直接按收款金额确认收入,无需计提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若销售时已计提增值税但后期符合免税条件,需将已计提税款转入损益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需注意,部分企业可能使用“其他收益”科目替代“营业外收入”,具体取决于会计准则的选择。
对于未达起征点的免税处理,需分两步操作:销售发生时按含税价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月末或季末确认免税后再冲减应交税费。例如,销售商品收到103元(含税),先借记“银行存款”103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元;确认免税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元,贷记“营业外收入”3元。
小规模企业免税分录的核心是政策合规性和科目准确性,建议定期核对税务政策更新,并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操作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