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计算主要依据销售额和征收率,具体规则如下:
一、增值税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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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通常为3%,但部分特殊项目(如销售自建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项目等)适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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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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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 :免征增值税(开具专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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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销售额≤30万元 :免征增值税(开具专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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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1%征收 :在符合上述免税条件时,可享受1%征收率(如疫情期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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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换算
若采用含税销售额定价,需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 \text{不含税销售额} = \frac{\text{含税销售额}}{1 + 1%} $$
然后计算税额: $$ \text{应纳税额} = \text{不含税销售额} \times 1% $$
(适用于减按1%征收率的情况)。
二、附加税计算规则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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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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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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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 :2%。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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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税率可能随政策调整变化,需关注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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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支持月报/季报灵活选择,简化操作流程。
以上规则综合了现行增值税政策及附加税计算方式,确保计算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