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增值税申报需根据纳税人类型选择不同申报表,并准确填写相关栏次。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
一、申报表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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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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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 :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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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 :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或5%征收率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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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 :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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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 填写主表,无需附加资料。
二、关键栏次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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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销售额 :需明确标注“免税”或“不征税”,并附证明材料(如税务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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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处理 :即使总销售额未达起征点,专用发票需单独填写在第2行并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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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不得扣除,需全额填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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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计算 :仅统计未达起征点的销售额,不含其他免税或应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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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周期 :按月或按季申报,确保销售额与申报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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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例外 :已开具的专用发票需单独计算税额,不影响免税资格。
四、示例流程(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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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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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表第10栏填写免税销售额,第11栏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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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应补(退)税额”为0,确保申报准确。
提示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