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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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当地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如“电子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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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类型
在申报模块中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写所属期(如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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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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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主表 :在“免税销售额”栏填写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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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申报 :若为个体工商户,需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填报免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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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并提交申报
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系统将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未达起征点时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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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款
通过银行或电子平台缴纳应纳税款(未达起征点无需缴税)。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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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周期
通常按季度申报,但月度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可选择月度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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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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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附加税 :未达起征点时无需缴纳,申报时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均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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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同样无需申报,直接零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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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特殊处理
个体户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选择对应栏次(如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而非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三、申报材料
需准备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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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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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明细(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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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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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或统一代码证)
四、政策依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月销售额未达1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