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0年,中国工人的工资水平根据不同的统计来源和单位类型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可以概括如下:
全国范围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记载,1960年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平均年工资为528元,折算下来每月约为44元。这被认为是当时的高收入水平。地方性统计
- 在浙江省临平石料厂,工人的月工资为29元。
- 在闲林钢铁厂,工人的月工资大多在15至30元之间。
背景信息
- 高收入标准:在当时,44元的月工资已经算是较高收入,许多普通工人的工资水平远低于此。
- 社会经济背景:1960年正处于中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因此工资水平普遍较低。
总结来看,1960年中国工人的工资水平整体偏低,且地区和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差异。44元的月平均工资可以视为当时的一个参考值,但实际工资因行业和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