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过程包含识记、保持、再认或回忆三个基本环节,这是心理学中对记忆形成的经典划分。这三个环节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记忆链条,缺一不可。
识记是记忆过程的开端,是指个体获取知识经验的过程,通过反复感知而识别、记住某事物并在头脑中留下映像。根据有无目的性,识记可分为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根据识记材料有无意义或识记者是否理解其意义,又可分为机械识记和意义识记。无意识记是在没有预定目的、无须意志努力的情况下产生的识记,比如看到一场精彩演出后,不自觉地记住了其中的精彩片段。有意识记则是有明确的识记目的,并运用一定方法,在意志努力下进行的识记,像学生为了考试而背诵知识点。机械识记是基于材料的表面联系,采取简单重复的方式进行的识记,比如背诵电话号码。意义识记则是理解材料意义,根据其内在联系来进行的识记,例如学习历史知识时,理解事件背景和发展脉络后进行记忆,效果往往更好。
保持是记忆过程的中心环节,是对识记内容的一种强化过程,使之能更好地成为人的经验。保持并非是简单的静态存储,而是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记忆内容的质和量都可能改变。例如,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可能会对某些细节遗忘,但对整体框架和关键信息的记忆相对更持久。遗忘也是保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现象,它可能是由于记忆痕迹的自然衰退,也可能受到干扰等因素影响。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表明,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先快后慢。
再认或回忆是记忆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过去经验的两种不同再现形式。再认是指过去经历过的事物再次出现在面前,人能把它们加以确认的过程,比如在街上遇到多年未见的朋友能认出对方。回忆则是过去经历过的事物不在面前,人能在脑海中重新呈现出来,它又可分为无意回忆和有意回忆、直接回忆和间接回忆。无意回忆是没有预定目的、不由自主地产生的回忆,像看到熟悉的场景引发对往事的回忆。有意回忆则是有预定目的、需要意志努力的回忆,比如考试时回想知识点。直接回忆是由当前事物直接唤起过去的经验,间接回忆则需要借助某些中间环节或线索才能进行。
了解记忆过程的这三个基本环节,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有针对性地改善记忆效果。比如,在识记阶段,通过运用意义识记、多感官参与等方法提高识记效率;在保持阶段,合理安排复习时间,避免遗忘;在再认或回忆阶段,营造适宜的环境,借助相关线索等强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