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但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可办理严格的外借手续。关键点包括:需上级主管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外部借阅需持正式介绍信、借阅登记需完整、严禁涂改或拆卷、逾期档案需及时催收。
会计档案外借的核心在于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借出前必须填写《借阅登记簿》,详细记录借阅人信息、档案内容及归还期限,且原件不得随意复制或携带外出。若因审计、司法等特殊需求必须外借,需额外提供书面依据并经双重审批,档案管理员需全程监督交接流程。
电子会计档案的借阅同样受严格限制。移交时需将元数据一并打包,确保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借出后借用单位需承诺数据安全。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的档案,即使到期也不得销毁或外借,必须单独保管至事项完结。
定期保管期限影响外借可行性。例如月度报表(10年)和会计凭证(30年)在保管期内可申请调阅,而决算报表等永久保管档案通常仅限内部查阅。销毁清册、鉴定意见书等关键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提示:各单位应定期核查借阅台账,对逾期未归还的档案启动追责机制。建议通过数字化副本替代实体借阅,既满足查档需求又能降低原件损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