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扣联丢失后仍可报销,但需按税务规定补救。关键点:①丢失前是否已认证决定处理方式;②需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证明;③电子专票可直接重新下载;④未及时处理可能面临罚款或信用扣分。
若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分两种情况处理:
- 丢失前已认证: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证明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抵扣凭证。
- 丢失前未认证:先用发票联复印件认证,再凭记账联复印件及证明单完成抵扣。
普通发票丢失时,需联系开票方获取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书面说明经单位审批后报销。电子发票丢失可直接通过查验平台重新下载。
提示:发现丢失需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避免逾期罚款。补救材料需完整,否则可能影响报销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