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因私出国(境)需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护照由单位集中保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关键点包括:审批流程、证件管理、违规追责三大核心环节,确保公职人员出入境行为合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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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因私出国(境)须提前15-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明确事由、行程及期限。科级及以上干部需经单位党组(党委)审批,普通职工由人事部门核准。探亲、旅游等事由需附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敏感岗位人员限制更严。 -
证件管理
护照办理后须10日内上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保管,领取时需填写《证件使用登记表》。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重病)可申请临时领用,返还后24小时内重新归档。单位需建立电子台账,动态更新证件状态。 -
违规追责
未审批出国、逾期不归或谎报行程者,轻则诫勉谈话、年度考核降档,重则党纪政纪处分。隐瞒持有双重护照、前往敏感国家(地区)等行为,直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单位管理失职将连带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事业单位人员应主动报备出入境记录,单位需定期核查护照信息与边检数据。此规定既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又防范公权力滥用风险,形成"审批-监督-问责"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