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档案法》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需忠于职守、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可通过评定职称提升职业发展。国家将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确保档案事业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新法强调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性,涉及档案整理、修复保护、编研利用等多领域,要求从业人员持续学习新技术。档案专业人员可评定职称,分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五级,每级对应不同的学历、经验与能力标准,鼓励弘扬“工匠精神”。
国家通过健全编制标准、优化培养机制等措施解决当前档案队伍存在的问题,如人员不足、流动频繁、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等。地方各级档案馆编制需随馆藏量增减动态调整,确保业务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档案工作人员需参与制定单位规章制度,指导初级人员,并在突发事件中保障档案安全。
档案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持续提升,从业人员需适应信息化趋势,掌握电子档案管理等新技能。新法为档案人才提供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强化了责任意识与服务能力,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