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档案部门核查
当档案工作人员怀疑档案存在问题时,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一、初步核查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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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档案工作人员应首先对疑似问题档案进行现场核查,确认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信息错误、材料缺失、装订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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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档案保管人沟通
了解档案形成背景、修改记录及日常工作流程,判断问题是否与工作疏忽或材料不规范导致。
二、问题分类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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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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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阶段错误 :若为表格填写错误,需由本人重新填写或提供正确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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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修改错误 :需向组织部门说明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如原始文件、单位证明)配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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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缺失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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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缺失 :及时联系档案材料提供部门(如学校、原单位)补发,无法补发的需通过调查函等法律程序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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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失效 (如过期证件):需核实信息真实性,按流程申请补办或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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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或保管问题
若档案装订不规范或存在物理损坏,需由档案部门按规范重新装订或修复。
三、流程规范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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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需填写《档案变更申请表》,明确修改原因、内容及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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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
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档案核发地人事部门或档案馆,等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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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等规定,档案工作人员有义务保证档案真实性,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档案损毁,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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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出生日期不符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或出生日期核实证明,确保档案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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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矛盾 :如学历、工作经历矛盾,需提供权威机构(如学历认证机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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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档案,所有变更需经组织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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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信息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本人并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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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档案主管部门申诉。
通过以上步骤,档案工作人员可规范处理疑似问题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