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处罚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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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添加药品:无论是否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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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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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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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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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添加非传统中药材:需参照药品管理,同样适用上述处罚标准。
二、违规使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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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使用: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目录后方可添加,否则按违规药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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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属于药品范畴的,按药品违法添加处罚;属于传统中药材的,按食品违规处理(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总结 :第50条处罚重点在于区分药品与合法传统中药材,违规添加药品或未经批准的中药材均受严厉制裁,最高罚款5万元,情节严重可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