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任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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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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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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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持有会计证,但法律未作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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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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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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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及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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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建立完善的财务凭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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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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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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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产物资清查、财务人员培训及会计资料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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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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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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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禁止伪造、变造凭证或提供虚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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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受法律保护,禁止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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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职限制
- 法律未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但需满足专业资格与从业年限要求。
以上规定确保财务负责人具备专业能力,保障企业财务合规性与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