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签署才有效,若户主与产权人不一致,需产权人签字;代签需书面授权且经公证,否则协议无效。关键点:所有权人身份是核心,非权利人签字或未经授权的代签均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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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主体资格
协议生效的前提是签字人为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需提供房产证等权属证明。若房屋为多人共有,需全体共有人签字或出具共同委托书。集体土地拆迁中,签字主体应为市、县级政府或国土部门指定的代表。 -
代签的特殊要求
产权人无法到场时,可委托他人代签,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无授权或伪造签字的协议无效,例如亲属擅自代签不具法律效力。 -
协议内容合法性
协议需包含补偿方式、金额、安置房信息、搬迁期限等法定条款,且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若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受损方可申请撤销协议。 -
常见无效情形
非产权人签字、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签署、拆迁方无合法资质(如临时拆迁指挥部)等均导致协议无效。条款模糊或缺失违约责任也可能影响效力。
签订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条款细节及自身权利,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签字问题导致补偿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