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中“不定等次”与“不合格”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暂不评定等级的特殊情况,后者则是直接未通过考核的负面结果。不定等次通常因试用期、立案审查或受处分等客观原因暂缓评定,而不合格则因履职不力、违纪违法等主观问题被明确否定,两者对晋升、奖金等影响差异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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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等次的适用场景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病事假超半年或受立案审查未结案时,考核仅写评语不定等次。例如,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但结案后可能补定。 -
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政治素质低、重大工作失误、长期不履职或受撤职等重处分时,直接定为不合格。如事业单位人员连续旷工超3天、造成重大损失或受开除党籍处分,均属不合格。 -
后果差异
- 不定等次:不计算晋升年限、不发放奖金,但后续可补定。例如,受记过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考核不定等次,解除处分后恢复资格。
- 不合格:降职降级、取消奖金,连续两年不合格可能被辞退。如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合格需降低职务层次,且不享受任何年度奖励。
总结:理解两者区别有助于针对性改进——不定等次需等待条件解除,而不合格需立即整改避免更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