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职称以上等次待遇的主要为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体系,其待遇与行政级别存在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职称体系及对应待遇
-
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等)
-
行政级别:一级职称(院士级)→ 副国级待遇,二级职称 → 正部级待遇,三级职称 → 正厅级待遇,四级职称 → 副厅级待遇
-
通俗类比:相当于厅局级干部工资。
-
-
副高级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
-
行政级别:五级职称 → 正处级待遇,六级职称 → 副处级待遇,七级职称 → 副处级待遇
-
通俗类比:相当于县长工资。
-
-
中级职称(工程师级)
-
行政级别:八级职称 → 正科级待遇,九级职称 → 副科级待遇,十级职称 → 副科级待遇
-
通俗类比:相当于科长工资。
-
二、其他说明
-
技能类职称 :高级技师为副高级待遇,特级技师为正高级待遇,但未明确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
事业单位岗位 :专业技术岗的行政级别与职称等级严格对应,非技术类岗位的行政级别与职称无直接关联。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性较高的搜索结果,未包含非技术类岗位或低级别职称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