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药可以统筹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参保人需凭定点医药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才能按规定报销。
具体条件如下:
- 定点药店:药店需为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并开通门诊统筹报销服务。
- 医保目录药品:购药时需确保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否则无法报销。
- 处方要求:必须持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包括普通处方和电子处方。
- 身份验证:购药时需刷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以确保报销信息准确。
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与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等级相关,如三级医院开具的处方,其报销比例将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 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不适用于统筹报销。
目前,全国已有超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报销服务,极大便利了参保群众购药报销。参保人需关注药店是否为定点机构,并妥善保存处方,以便顺利完成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