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工作纪律的“十个严禁”和“八个不准”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纪律“十个严禁”
-
严禁违规用公款
包括节日走访、送礼、宴请、发放福利、公款旅游、消费及公车私用等。
-
严禁违规吃喝娱乐
禁止违规组织聚餐、茶话会、团拜会,以及接受宴请、娱乐活动。
-
严禁违反组织程序
如跑风漏气、封官许愿、拉帮结派、隐瞒实情、违背组织决定等。
-
严禁以权谋私
包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接受回扣、利用职务影响干预人事任免等。
-
严禁失职渎职
如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慢作为等。
-
严禁服务态度问题
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粗暴,或选择性执行公务。
-
严禁违规使用公物
如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电子设备处理机密信息。
-
严禁学术与保密违规
在学术交流中泄露机密,或使用非密设备处理敏感信息。
二、工作纪律“八个不准”
-
严禁违反考勤制度
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或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格执行禁酒规定,避免影响工作状态。
-
严禁擅离职守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禁止在危险区域离岗。
-
严禁违规操作设备
如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违规动火,或违章停送能源介质。
-
严禁制造矛盾
不得传播有损团结的言论,或扰乱工作秩序。
-
严禁私用公物
严格区分公私物品,禁止将非工作物品带入工作场所。
-
严禁违规使用交通工具
超标准乘坐公务车,或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
严禁学术与保密违规
在学术活动中泄露机密,或使用非密设备处理敏感信息。
说明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场景下的工作纪律要求,重点突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和职业操守。实际执行中需结合具体岗位和单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