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0元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一、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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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每月可享受 3000元 的扣除额度,全年累计 36000元 (3000元/月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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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 2000元 的额度,每人分摊上限为 1000元 。分摊方式可协商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且分摊方案需签订书面协议。
二、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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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需年满 60周岁 (含)且无劳动能力,或虽未满60周岁但因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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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赡养 父母 ,赡养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不享受此扣除。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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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限额
每个纳税年度内,扣除额度不得超过 24000元 (2000元/月 × 12月),且不可跨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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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需在每年 3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申报,逾期未办理的不得补扣。
四、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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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若月收入10000元,扣除2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按10%税率缴纳800元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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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家庭 :若3个子女分摊2000元额度,月收入10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若适用25%税率,则需缴纳1000元个税。
五、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