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亲属,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独生子女)或分摊扣除(非独生子女),赡养2位老人不叠加计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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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用定额扣除方式,无论赡养1位还是2位60岁以上老人,每月最高扣除额均为2000元。独生子女可直接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
适用条件
- 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纳税人需为中国境内居民,且与被赡养人存在法定赡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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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时,需选择"赡养老人"项目,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及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需确认分摊协议)。若赡养多位老人,只需填报其中一位信息即可,系统自动按统一标准计算。 -
常见问题
- 夫妻共同赡养:不可重复扣除,仅由一方申报2000元或双方分摊。
- 年度中途满60岁:可从老人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享受扣除。
提示:赡养老人扣除可与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叠加使用,建议纳税人通过个税APP"一键代入"功能自动累计扣除额,合理减轻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