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如下,主要涵盖缴费标准、报销范围、起付线及比例等核心内容: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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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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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6821元至35283元,单位8.8%(含生育保险),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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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单位最低600.25元/月,个人最低136.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576.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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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单位1%(最低68.21元/月),职工3元/月,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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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
-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实施
二、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门诊(含急诊抢救、慢性病、特殊检查/病种/药品)等。
三、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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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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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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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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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90%(18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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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70%(18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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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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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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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1300元(3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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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650元(3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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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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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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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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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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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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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各段提高5个百分点(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城乡居民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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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个人账户,首次参保需6个月等待期,中断3个月重新计算
五、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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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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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50万元
六、就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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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部分医院(如中医医院、专科医院)无需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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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可按北京政策直接结算,非联网医院需垫付后手工报销
七、二次报销
-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城乡居民的1.3倍,分段报销(5万以内60%,5万以上70%),不封顶
以上政策综合自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