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河北省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需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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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时间
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于 1999年7月15日 正式启动,当时河北省发布《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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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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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在石家庄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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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省会城市如沧州市于 2001年1月1日 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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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全省医保统筹层次已提升至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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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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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累计缴费满30年(男)或25年(女),且本地实际缴费满10年,可办理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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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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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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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 2003年9月1日 在全省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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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该险种逐步覆盖全省城乡居民,2024年实现全省统一参保。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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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1999年7月15日正式实施,2024年覆盖全省且统筹层次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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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003年9月1日启动,2024年实现全省统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结合年龄、缴费年限等因素,了解具体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