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公司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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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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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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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如《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未参保的,需限期改正并承担职工待遇支付责任。
二、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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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义务
单位未缴生育保险需限期补缴,且不得以补缴前后的待遇差异为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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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损失赔偿
若因未缴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或医疗费用报销,单位需承担相应费用。例如,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损失、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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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0.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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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风险
职工可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补缴义务及赔偿损失。
三、职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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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投诉
首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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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或诉讼
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限期补缴并赔偿损失,仲裁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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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自费
若单位拒绝承担费用,职工可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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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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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补缴时效通常为一年,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职工权益。
公司未交生育保险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职工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