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原社保,以职工身份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后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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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原灵活就业社保
若原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且享受补贴,需先通过线上平台(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办理社保状态变更为“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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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关系
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若办理转移当月仍需缴费,可现场申请当月应缴款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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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参保
新单位需自用工当月开始为职工办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新单位规定执行。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可选)
若原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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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衔接申请
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可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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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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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或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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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或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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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身份证、银行代扣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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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连续性
转型后原有社保权益(如养老金计算标准)不受影响,确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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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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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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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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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协议(如适用)
通过以上步骤,灵活就业人员可顺利过渡到职工社保体系,保障养老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