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割让的历史始于1842年,关键节点包括:第一次**战争后《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60年《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以及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99年。以下是具体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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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南京条约》
清朝在第一次**战争中战败,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面积约78平方公里),成为英国在远东的贸易与军事基地。 -
1860年《北京条约》
第二次**战争后,清政府再次战败,通过《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南部(界限街以南)约46平方公里领土永久割让给英国,进一步扩大英占范围。 -
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英国以“防御需要”为名,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强租新界及周边235个岛屿(共975平方公里),租期99年(至1997年到期),奠定了现代香港的版图基础。
香港的割让是近代中国屈辱历史的缩影,三段关键条约分别涉及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最终在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段历史提醒我们铭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