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属于海外,它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自1997年7月1日起,已正式回归中国,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外交事务和国防由中央政府负责。
1. 历史背景 香港岛在1842年的《南京条约》中被割让给英国,九龙半岛在1860年的《北京条约》中被割让,而新界则在1898年被租借给英国99年。根据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同意在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主权归还中国。
2. 法律地位 根据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
3. 国际关系 在国际舞台上,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其参与国际事务和组织的权利和方式由中央政府决定。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国际经济、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活动,但在政治和外交事务上必须遵循“一个中国”原则。
总结 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负责。在国际关系中,香港遵循“一个中国”原则,以适当的名义和方式参与国际事务。香港不属于海外,它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