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若其他条款有特殊规定,则优先按特殊规定处罚。 该条款是处理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法律依据,覆盖超速、违规变道、不按规定让行等行为,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情节轻重浮动,并强调“警告”作为教育手段的优先性。
道路安全法第90条的核心在于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通行行为。具体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规占用专用车道等。例如,驾驶时接打电话、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行为均可能触发此条款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若违法行为涉及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情形,则需援引其他专项条款(如第91条、第99条)加重处罚。
执法程序上,罚款50元以下可由交警现场处罚,超过50元需按一般程序处理,包括调查取证、书面告知、当事人申辩等环节。对于累积记分达标的驾驶人,还将面临扣留驾驶证、强制学习等附加处罚。该条款的“另有规定”指向特殊情形,如校车超员、危化品车辆违规等,需结合行业法规综合判定。
提示: 驾驶人应定期学习交通法规更新内容,尤其关注地方性实施细则的差异。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需注意保留证据。安全驾驶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