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允许县级或乡级政府在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限高设施,但需确保不影响消防和急救通行,且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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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权限与目的
根据条例,限高设施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级政府审批设立,主要用于保护乡道、村道安全,防止超限车辆破坏路面或桥梁结构。 -
设计规范与安全要求
限高架需配合限高标志使用,下缘高度不得低于标志限定值,并采用黄黑反光立面标记。设计需避免碰撞时构件侵入车辆乘员舱,同时支持高度可调结构以适应不同需求。 -
应急与公益豁免
设置限高设施时,必须保障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车辆的无障碍通行,严禁借机收取通行费用,确保公共安全优先。 -
车辆高度法定标准
重型货车载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集装箱车辆限高4.2米,其他车辆限高2.5米。限高设置需参考这些标准,避免与法定通行权冲突。
合理设置限高设施能有效延长道路寿命,但需平衡安全与通行需求,避免滥用职权或影响正常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