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处属于自然资源部门管理,具体由各地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关键亮点: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国土、住建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至自然资源部门,实现统一登记管理,提高效率并避免重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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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归属
不动产登记处现隶属于自然资源部门,由地方自然资源局(或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接管辖。此前分散在国土、房管等部门的登记职能已全部划转,确保登记信息统一、权责清晰。 -
主要职责
- 负责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提供查询和档案管理服务;
- 处理抵押登记、异议登记等专项业务,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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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至自然资源部,解决过去“多头登记”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同时推动全国信息联网,强化产权保护。 -
办理方式
群众可通过线下登记中心窗口或线上平台(如“一网通办”)申请,部分城市已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缩短办理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
提示:办理前建议查询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确认所需材料及流程,避免因区域政策差异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