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由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具体由当地自然资源局(或国土资源局)下设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部分地区可能通过乡镇政府窗口协助受理。关键亮点:需携带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材料,经审核和实地勘察后发证,流程通常需30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核心发证部门,负责审核房屋权属、面积及合法性。部分乡镇设便民窗口,但最终审批权仍在县级机构。
- 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符合规划证明(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等。历史遗留问题需村委会出具证明补办。
-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实地勘察→权属公示→审核通过→制证发证。若涉及新建房,需先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规划许可。
- 政策背景:2015年起推行“房地一体”登记,农村房产证逐步整合为不动产权证,明确房屋与宅基地的捆绑权益,便于抵押或继承。
提示:不同地区流程或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保材料齐全。若遇权属争议,可通过村委会协调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