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
房产证的发证单位应填写 当地房管局 或 不动产登记中心 ,具体以办理地政策为准。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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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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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 市(县)级房地产管理局 或 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放,属于法定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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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使用“房管局”或“政府”作为表述,但需以实际办理机构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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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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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发证单位需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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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对各地发证机关进行注册登记,证书编号需符合全国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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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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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填写非官方单位名称,如“社区办”等,否则可能导致证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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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产证已更换为“不动产权证”,发证单位可能标注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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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建议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局的官方名称为准,优先参考办理地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