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需依次前往以下机构办理,并严格遵循流程:
一、核心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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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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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房产所在地区/市公证处(外销商品房需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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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申请继承权公证,需提交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费用约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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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部门(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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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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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凭公证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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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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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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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死亡证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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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材料:身份证、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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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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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继承人到场,确认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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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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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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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房管局,审核后核发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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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需银行认可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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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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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需其他继承人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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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商品房公证和过户需在市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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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间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