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遗产过户手续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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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或确认遗嘱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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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办理 :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若存在争议,可通过法院诉讼确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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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过户 :若父母生前立有有效遗嘱,需先办理遗嘱公证,明确继承人身份及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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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过户材料
- 继承公证/遗嘱公证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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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 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房产证。若需放弃其他继承人权益,可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二、税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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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 :仅需缴纳0.05%印花税及登记费,契税按3%缴纳,个税满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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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过户 :契税3%+公证费(1%-2%),未来出售需缴纳20%个税(满5年唯一住房除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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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由权威机构出具,如医院死亡证明、公证处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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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继承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建议尽早办理公证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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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避免纠纷。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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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相应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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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房产变更登记需提交继承材料或法院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