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投诉,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一、主要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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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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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全国统一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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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向当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交书面或视频证据(需携带行车记录仪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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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通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官网或官方APP在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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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公司投诉
若车辆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可直接联系承运公司,提供证据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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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
拨打122或110举报违规车辆,适用于涉及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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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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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 :向导购台或工作人员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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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服务热线 :12315(整合交通、城建等多领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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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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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第九十四条: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线路、班次、站点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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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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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保留车票、行车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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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建议在发现违规行为后7日内投诉,超时可能影响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