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的级别因地区和单位性质而异,通常为副科级或正科级,少数情况下为股级(科员级)。 其身份可能是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或纯事业编,具体取决于执法队伍的性质和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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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划分:
- 县级层面:大多数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副科级,部分由局长兼任的为正科级,少数独立设置的为股级。
- 乡镇层面:通常为副科级,少数地区保留股级。
- 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市辖区:因区局为正处级建制,下属执法队队长可能为副处级或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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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性质:
- 公务员:常见于“局队合一”模式,由局长或副局长兼任。
- 参公事业编:多数县级执法队队长属于此类,享受公务员待遇。
- 纯事业编:受编制限制未参公的执法队队长,不享受公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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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影响:
- 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整合为五大领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推行“局队合一”,部分队长级别高配。
- 乡镇执法队普遍下沉,实行“队所合一”,队长多为副科级。
总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的级别和身份需结合地区、单位性质及改革政策综合判断,副科级是主流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