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的核心职能是通过整合多部门执法权,实现高效、规范的城市治理。具体职责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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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整合与协调
将原分散于不同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检查权等集中行使,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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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核心领域执法
涵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包括查处乱建乱搭、环境污染、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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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与投诉处理
负责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受理行政执行投诉,处理涉及多部门的联合执法问题,保障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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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与纠纷应对
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监督执法证件使用,查处执法违纪行为,维护执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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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与宣传
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建立职业道德监督制度,促进公众法律意识提升。
总结 :综合行政执法通过体制创新,将分散执法权集中整合,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多领域问题,同时强化法律监督和公共服务,旨在构建高效、公平的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