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可擅自离开工地,但经书面请假并获批准后可短期离场。 根据行业规定,项目经理需保证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2天或当月施工时间的80%,且离岗需向监理/建设单位报批并安排临时负责人,否则将面临罚款、信用扣分甚至合同解除等风险。
- 法定在岗要求:多数地区明确项目经理每月驻场最低天数(如22天或80%施工时间),并通过人脸打卡系统监管。海南等地将缺席工地例会、关键节点验收等行为直接认定为“不在岗”。
- 请假审批流程:短期离场(1-3天)需监理批准,3天以上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佛山等地要求离岗前提交替代人员方案,且每日违约金高达2000元。
- 违规后果:私自离场可能触发工程款扣除(如1000元/天)、取消评优资格,甚至被勒令停工。若因离岗导致质量事故,离职后仍可能被追责。
- 例外情形:仅重病、刑拘等极端情况可申请更换项目经理,且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备案,更换成本超万元。
项目经理离岗需严格遵循程序,确保工程管理无缝衔接。建议通过数字化工具(如区块链考勤系统)实现透明化监管,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