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是否需要长期驻工地,需根据项目类型、合同约定及法规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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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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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约定的天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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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多数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44小时(如深圳要求每日上午9:30前上传在岗短视频,14天打卡不少于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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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与职责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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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 :项目经理可能通过远程管理(如协调资源、进度控制)与现场结合,不一定需全天候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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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或特定情况 :可能需直接监督施工,但部分企业存在挂靠资质现象,导致项目经理实际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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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与实践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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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因流动性大或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情况,但此类行为可能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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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监管加强后,如深圳等地对项目经理在岗有明确考核机制,违规将影响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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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项目经理是否常驻工地无统一法律强制,主要取决于项目性质、合同约定及企业内部管理。建议通过签订明确在岗条款、定期签到及远程监控等方式保障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