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关于同一项目经理管理相邻标段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与法规的允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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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均未明确禁止同一项目经理管理相邻标段。若招标文件未作特别限制,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均获第一名的情况下,通常允许其承包所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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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投标的限制
若涉及关联企业(如母子公司、控股公司),则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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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约定
即使法律未明确禁止,仍需通过合同约定明确管理范围、责任划分及争议解决机制,避免因责任不清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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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独立性与风险控制
相邻标段虽属于同一工程,但属于独立合同。使用统一的项目经理部公章可能引发审计、监督及合同履行的混乱,建议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项目间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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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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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标段施工时间重叠且非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停工超过120天,经甲方同意,项目经理可同时管理其他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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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时,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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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违反关联企业投标限制的前提下,同一项目经理管理相邻标段是可行的,但需通过合同约定明确管理边界和责任,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涉及特殊情形(如施工重叠、关联企业等),需额外履行审批或协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