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职能主要包括疾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管理及政策执行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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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疗
提供疾病诊断、治疗及急诊服务,是医疗机构的核心任务。包括门诊、住院、专科诊疗及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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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健康教育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如疫情监测、救援)等职能。
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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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
制定并监督医疗质量标准,确保诊疗安全,包括病例讨论、技术操作规范及差错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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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与规划
贯彻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协调医疗资源分配,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支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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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教学
支持医学科研、新技术引进及临床教学,提升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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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
涵盖药品管理、设备维护、营养支持及环境卫生等,确保医疗服务正常运行。
四、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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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慢性病管理及康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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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宣传
负责医疗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及健康科普,提升公众健康意识。
总结 :医疗机构职能以诊疗为核心,通过质量管理、政策执行及多部门协作,实现医疗、预防、科研及社会服务的全方位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