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骚扰的认定核心在于三点:行为与性相关、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实施、违背受害者意愿。 具体表现为言语挑逗、不当肢体接触、发送淫秽图文等,且需结合主客观标准判断“违背意愿”——即使受害者因恐惧未明确拒绝,只要行为超出正常社交界限即可构成骚扰。
- 行为性质:与性有关的言行是认定基础,包括黄色笑话、性暗示动作、骚扰短信等。上级以升职、考核等为条件提出性要求也属典型骚扰。
- 职权滥用:骚扰者往往利用管理权或工作关系施压,如领导要求下属单独陪酒、同事借协作之名频繁肢体接触。
- 意愿判定:拒绝无需“激烈反抗”,沉默或借口推脱仍可认定违背意愿。关键看行为是否令普通人感到不适,例如深夜以工作为由邀约独处。
遭遇骚扰时,应立即保存证据(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向用人单位、妇联或公安机关投诉。法律明确禁止职场骚扰,单位有责任预防和处置此类行为。记住:骚扰的本质是权力压迫,你的抗拒永远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