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竣工结算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若工程已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按保修合同执行;若未验收且未使用,则暂缓争议部分结算并委托检测,其余按合同办理。关键点在于异议需书面提出、检测结果决定解决方案,且无争议部分应正常结算,避免整体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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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与处理流程
发包人需在约定期限内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并提供具体依据。对于已投入使用或验收的工程,争议直接转入保修程序;未投入使用的工程,双方应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报告协商整改或赔偿方案。若协商失败,可申请行政调解或司法介入。 -
暂缓结算与优先支付
仅对有争议部分暂缓结算,其余工程款需按合同支付。例如,若主体结构存在争议,但装修工程无异议,则装修款项应正常结算。发包人不得以局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全部工程款,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
检测与责任认定
检测费用通常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摊。检测结果明确后,争议部分按整改成本扣减结算款或延长质保期。若发包人无故拖延检测,承包人可主张继续结算。 -
法律救济途径
协商无果时,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诉讼。需注意,诉讼期间不影响无争议款项的支付,且承包人有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提示: 发包人应留存质量问题的影像、验收记录等证据,承包人则需确保施工资料完整。双方尽早明确争议范围,避免因局部问题影响整体项目资金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