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有争议 如何解决

工程结算争议的解决需遵循以下原则和途径,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解决原则

  1. 尊重合意原则 :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后,任何一方反悔均不予支持。

  2. 实事求是原则 :以实际工程情况、合同约定及国家计价标准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二、主要解决途径

  1. 协商解决

    双方直接沟通,明确诉求,形成书面协议。这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适用于争议较小或合作基础良好的情况。

  2. 调解与仲裁

    • 调解 :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业调解机构申请,由第三方协调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 仲裁 :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仲裁一裁终局,保密性强且专业性高。

  3. 诉讼

    合同无仲裁条款或协商/仲裁不成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但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争议处理流程

  1. 协商与补充协议 :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2. 第三方审核 :协商无果时,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文件。

  3. 仲裁/诉讼 :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起诉,并提供合同、结算文件等证据。

四、法律依据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1条:明确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计价标准及有效文件,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总结 :工程结算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次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国家计价标准,确保证据充分。

本文《工程结算有争议 如何解决》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3054617.html

相关推荐

对工程鉴定报告有异议

​​对工程鉴定报告有异议时,应依法通过司法或仲裁程序提出书面申诉,并依据法定条件申请重新鉴定或专家质证。​ ​关键点包括:异议需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可聘请专家辅助质证、符合法定条件可申请重新鉴定(如鉴定人无资质、程序违法等),且建设行政部门无权干预司法鉴定结果。 ​​异议的法定程序​ ​:当事人须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法院将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异议说明

工程结算异议说明是指对工程结算结果存在不同意见或争议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交的书面解释和申辩文件。 在工程项目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项目的成功交付。由于各种原因,如合同条款理解差异、工程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结算结果往往会引发争议。这时,工程结算异议说明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工具。 工程结算异议说明的主要内容 争议焦点明确 :在异议说明中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竣工结算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竣工结算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若工程已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按保修合同执行;若未验收且未使用,则暂缓争议部分结算并委托检测,其余按合同办理。​ ​关键点在于​​异议需书面提出​ ​、​​检测结果决定解决方案​ ​,且​​无争议部分应正常结算​ ​,避免整体拖延。 ​​异议提出与处理流程​ ​ 发包人需在约定期限内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并提供具体依据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对工程量有异议怎么处理

在处理工程量异议时,关键在于及时沟通、专业评估与合理解决 。双方应仔细核对原始工程文件和施工图纸,明确工程量计算依据,并邀请专业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第三方造价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争议,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一、初步自查与沟通 双方需仔细审核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确认工程量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若发现差异,应及时与对方沟通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后是否可以申请造价鉴定

‌工程结算后原则上不能申请造价鉴定 ‌,除非能证明结算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等),或双方未真正达成一致意见。‌关键点在于结算协议的效力 ‌——若双方已签署无争议的结算文件,法院通常不予支持重新鉴定;但若审计结果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如政府审计擅自变更计价标准),则可能通过司法鉴定推翻原结论。 分点论述: ‌法律明确限制的情形 ‌ 根据司法解释,诉讼前已达成结算协议的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异议书范本

工程结算异议书范本是一种用于表达对工程结算结果不满或提出争议的正式文件。这种文件通常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使用,当承包商或发包方对结算金额、工程量或合同条款的执行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异议书提出具体的诉求和理由,以便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或申请仲裁。 1. 工程结算异议书的作用 工程结算异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明确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争议点,并为后续的协商或法律程序提供依据。通过异议书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工程量报少了怎么办

补充签证或变更,协商调整 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报少,可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一、合同条款为“按实结算”的情况 工程量偏差调整 若合同明确约定“按实结算”,且工程量偏差在合同约定的可调范围内(如±3%或±5%),可依据实际工程量重新核定结算金额,补足少报部分。 索赔与违约责任 若工程量减少属于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主张补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后再追究工期违约

可以 关于工程结算后是否还能追究工期违约的问题,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能否追究工期违约的核心判断依据 结算协议内容 若结算协议中明确保留追究工期违约责任的权利,则结算后仍可主张; 若未明确保留该权利,则结算后追究工期违约可能受限。 工程结算的性质 工程结算本质是工程价款的核算与支付,与工期违约属于不同法律范畴,互不排斥; 部分情况下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对工程结算审计有异议

​​对工程结算审计有异议时,核心解决路径包括协商调解、第三方审核、法律仲裁等​ ​,关键在于​​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 ​,同时需​​保留完整证据链​ ​确保权益。以下分点展开: ​​协商优先​ ​:双方应基于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签证文件重新核对工程量与计价标准,尤其关注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清单描述的严谨性以及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若分歧源于材料价格波动或设计变更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对工程结算单的印章有异议怎么办

对工程结算单的印章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与调解优先 协商解决 :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明确结算结果与合同条款的差异,寻求一致意见。 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 二、司法诉讼途径 起诉条件 :委托方未按结算单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施工方可向法院起诉。需提交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施工合同、结算单及付款凭证等材料。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审计报告有异议回复函

工程审计报告异议回复函的撰写需遵循规范流程,明确表达被审计单位的立场和整改措施。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基本结构与内容要求 标题与引言 明确标注“工程审计报告异议回复函”,说明审计时间、报告编号及审计范围。 对审计报告的总体评价 需客观评价审计工作的合法性、事实依据及处理意见的合理性。例如,可肯定审计的全面性,同时指出部分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具体异议与整改措施 财务处理争议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根据最新法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及管理要求如下: 预留比例上限 所有类型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保证金总预留比例均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这一标准由《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规定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原规定按结算总额的5%左右预留保证金,但新办法已统一调整为3%。 银行保函替代方式 若合同约定以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新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新规定明确了以下关键内容: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阶段性缓缴保证金;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发包人应及时返还保证金。 一、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 根据最新政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这一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旨在减轻承包单位的资金压力,同时保障工程质量的维修责任。 二、阶段性缓缴政策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多少

‌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3%。 ‌ 这一规定旨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同时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平性。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法律依据明确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方预留的保证金比例上限为3%,超出部分无效。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更低比例,但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适用范围与例外情况 ‌ 该比例适用于政府投资以外的工程项目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质量保证金多久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以合同约定优先​ ​,​​未约定则默认竣工验收后满2年​ ​,​​发包方拖延验收时从提交报告90天后起算​ ​。具体分三种情况:​​①有约定按约定期限返还;②无约定按2年缺陷责任期执行;③因发包人导致未验收的,自提交验收报告90天后开始计算期限​ ​。需注意保证金返还与保修义务分离,即使保证金退还,承包人仍需承担法定保修责任。 ​​合同约定是核心依据​ ​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什么叫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的担保。以下是关键要点: 定义与性质 工程质量保证金属于非法定担保类型,通过工程款预留方式交付,受行政管理部门规制,不可任意约定。 用途与期限 用于修复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如渗漏、结构问题等),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合同约定。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新规定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最新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质保金比例标准 常规项目 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特殊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更严格的比例(约5%); 发包人可根据项目风险自主约定更高比例,但不得超过5%。 二、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最长期限为 2年或24个月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关键条款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5还是3

3%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应执行 3% ,而非5%。具体规定如下: 政策依据 住建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将比例从5%降至3%。 替代方式 若合同约定以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保函金额同样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特殊情况说明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结算价款什么意思

​​工程结算价款是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根据合同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清算的实际工程款项​ ​,​​包含预算成本、独立费用和法定利润​ ​,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最终财务依据。 ​​核心构成​ ​:工程结算价款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预算成本,二是冬雨季施工费等独立费用,三是法定利润。特殊费用如技术装备费不属于价款范围,需单独核算。 ​​结算依据​ ​:以合同条款为基础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按结算价还是签约价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按结算价还是签约价 计算,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 ,通常以结算价为主,但若合同明确约定按签约价计算则从其规定。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合同优先原则 双方可在合同中自由约定按工程结算价 或合同签约价 计算质保金。例如,部分项目约定按结算总价的3%-5%扣留,而特殊情况下可能按签约价的10%执行。 政府项目的通用标准 使用政府投资的工程,通常以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为基数

2025-05-13 建筑工程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