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争议的解决需遵循以下原则和途径,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解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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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合意原则 :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后,任何一方反悔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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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原则 :以实际工程情况、合同约定及国家计价标准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二、主要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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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双方直接沟通,明确诉求,形成书面协议。这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适用于争议较小或合作基础良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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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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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业调解机构申请,由第三方协调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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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仲裁一裁终局,保密性强且专业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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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合同无仲裁条款或协商/仲裁不成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但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争议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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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补充协议 :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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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审核 :协商无果时,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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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起诉,并提供合同、结算文件等证据。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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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1条:明确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计价标准及有效文件,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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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总结 :工程结算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次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国家计价标准,确保证据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