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自身身体原因被辞退是否合法?关键取决于医疗期是否结束、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以及能否提供合理岗位调整。 若员工处于医疗期内或用人单位未尝试调岗便直接解雇,则属违法;若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胜任工作且经协商无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则可能合法,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享有医疗期保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例如,一名工作5年的员工可享受6个月医疗期,期间企业需支付病假工资并保留劳动关系。若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企业应优先考虑调岗(如从粉尘车间转至行政岗),而非直接辞退。只有当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或协商不一致时,企业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企业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患病员工(如案例中称员工“有活不干”),但实际原因与身体状况相关,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双倍赔偿金。职业病或工伤员工受特殊保护,企业不得依据常规医疗期规定解除合同。
提示: 员工遇此类情况应保留病历、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则应遵循“医疗期—调岗—协商解除”流程,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