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退员工时,企业需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法律风险或声誉损失,十大禁忌包括:恶意竞争、规则针对、冷落边缘、目标冒顶、绩效压榨、职场PUA、问题逼迫、虚假感情、强制调岗、替代逐客。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员工权益,还可能违反劳动法,甚至导致企业面临诉讼或舆论危机。
- 恶意竞争法:设计淘汰机制迫使员工主动离职,如末位淘汰制。此类规则易被认定为变相裁员,缺乏法律依据。
- 规则专对法:针对特定员工制定无法达成的规则,例如单独增加考勤难度。显失公平的条款可能被判定无效。
- 冷落边缘法:不分配工作却指责员工消极怠工。剥夺劳动权利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目标冒顶法:设定远超能力的业绩指标,变相施压。若未协商一致,员工可主张目标不合理。
- 绩效压榨法:通过不合理的KPI标准淘汰员工。需注意绩效考核需透明且可量化,否则易被质疑主观性。
- 职场PUA法:放大员工短板进行精神打压。构成职场欺凌时,企业需承担管理责任。
- 问题逼迫法:提出无解问题或矛盾指令。此类“陷阱式管理”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刁难。
- 虚假感情法:假借关怀名义劝退,例如“为你好”话术。缺乏书面证据时易引发争议。
- 强制调岗法:安排无法胜任的岗位逼退员工。未经协商的调岗违反《劳动合同法》。
- 替代逐客法:用机器或他人覆盖岗位后裁撤原员工。需证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方可合法解除合同。
企业应遵循合法、透明、人性化原则,通过协商解除、补偿协议等合规方式处理员工离职。既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能维护企业形象与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