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缺乏合法理由、未履行法定程序或侵犯劳动者特殊保护权益等情形。关键点:需举证解除依据、程序合规性及是否涉及“三期”女职工等特殊群体,否则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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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事实依据的解除:用人单位若无法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过失(如旷工、营私舞弊)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单方辞退即属违法。例如,仅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解雇但未提供培训或调岗记录,或虚构“违纪”证据,均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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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特殊保护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医疗期内员工,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者,法律明确禁止无过错解除。若强行辞退,无论理由如何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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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不合法: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未支付代通知金,或未通知工会即解除合同,即使理由正当也可能因程序瑕疵被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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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单方解除权:如试用期随意辞退却未约定录用条件,或经济性裁员未报备劳动部门,均属滥用权利。
提示:劳动者遭遇违法辞退应第一时间要求书面通知,保存工资条、考勤等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2N)或复职。用人单位则需确保解除理由充分、程序合规,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