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男职工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分两类延迟至55周岁或58周岁,并首次引入弹性退休机制,允许职工自愿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采取小步调整、分类推进原则,过渡期为15年,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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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具体方案
男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原60周岁逐步延至63周岁;原55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如女干部)同步延至58周岁,原50周岁退休的女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55周岁。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仅延迟1-3个月退休,1976年后出生者需满63周岁退休。 -
弹性退休实施细则
职工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目前15年)后,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但不得早于原法定年龄(男60岁/女50岁或55岁)。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延迟退休至多3年,需提前1个月书面确认。公务员等特殊群体不适用弹性延迟。 -
过渡期配套保障
政策明确2030年前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保持15年,之后逐步提高至20年。延迟退休期间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原则,同时河北省同步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支持与反年龄歧视措施。 -
查询与办理指引
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查询个人退休时间,申请弹性退休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材料,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养老金。
此次改革兼顾人口结构变化与个体需求,建议职工结合自身职业规划与缴费情况提前规划,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