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教学业绩、教研能力及示范引领等核心要求,包括本科以上学历、15年教龄(高级岗位5年)、突出的教书育人成果、独到的教学风格、高水平教研成果及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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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且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博士学位可缩短年限要求,但需满足同等专业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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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要求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学业水平持续高于教育质量标准,形成独特教学风格并广受认可。需承担班主任工作7年以上,或同等德育管理职责,家长及学校评价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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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能力:需主持市级以上教研课题,或出版教育教学著作,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教研成果需实际应用于教学实践并产生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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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作用: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能指导中青年教师成长,推动区域或学校教学改革,团队贡献突出。
提示:评审注重综合能力与实绩,建议提前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积累及材料整理,确保申报材料完整体现专业水平与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