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临近保质期的法律法规,综合相关规范如下:
一、法律定义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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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商品定义
指接近保质期但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可通过促销等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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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根据保质期不同,临期时间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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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上:期满前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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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上不足1年:期满前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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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以上不足半年:期满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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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以上不足90天:期满前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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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以上不足30天:期满前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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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5天:期满前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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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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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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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与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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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集中存放并作出醒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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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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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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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需分类管理,可集中陈列或作特别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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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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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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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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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需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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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有权要求经营者说明食品来源及保质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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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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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食用临期食品导致健康问题,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赔偿损失。
四、特殊场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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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 :需在贮存位置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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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 :需符合《食品安全法》专项规定,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不同品牌。
以上法律法规共同构成对临期商品管理的法律框架,旨在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